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我厅组织起草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于2018年12月10日前反馈至我厅建筑业处(传真:0591-87616918;电子邮箱:st503@126.com)。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程总承包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三条 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参与各方应当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开展相关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标条件
第五条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以工程投资估算或者概算为经济控制指标,以限额设计为控制手段,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确定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要求,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可行性研究或者初步设计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建设规模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下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开间大小与比例、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
(二)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管道的宽度长度,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厂的处理能力等。
建设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天、地、墙各种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各区域末端设备的密度,家具配置数量和标准,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
(二)市政工程包括各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
第六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宜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细化发包前期条件。
第七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中有任何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初步设计完成后实施工程总承包,前期的勘察、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应当招标。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或其为特许经营项目设立的独资或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符合工程总承包所需资质条件且能够自行承担工程总承包任务的,无需另行招标。
第八条 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装配式建筑,按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明确采用装配式建筑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建筑的结构体系、装配率、造价增量成本)以及拟采取的招标方式。
第九条 在我省没有同类工程项目实施过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宜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实施工程总承包。
工程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前期条件不明确、不充分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三章 招标文件编制
第十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应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第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所处的设计阶段、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三十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不少于四十五日。
第十二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包括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二)评标办法和标准;
(三)拟签订合同的必要条款;
(四)项目建设要求,列明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工期、验收等的明确要求;
(五)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应当且不限于包括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如有)、初步设计文件(如有)等;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招标人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在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公平、合理的风险分担条款。
招标人承担的主要风险包括:
(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费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二)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四)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